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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导师制责任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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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效果,进而影响着学校其他一切方面的工作。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同时发挥骨干班主任的传、帮、带作用,学校决定在青年教师中实行德育导师制度,为期一年,具体职责如下:
  一、指导老师职责:
  1.认真制定对见习班主任的带教指导计划,做到带教指导的日常化、专业化,促使见习班主任顺利完成见习期工作,成为合格的班主任。
  2.指导老师不仅听见习班主任的班会课每月不少于2次,而且必须给予点评。
  3.帮助并解决见习班主任在见习期间遇到的班级管理方面的一切问题。
  二、见习班主任工作职责:
  1.在见习班级的指导老师指导下,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加强自身素养,提高自己班级管理的艺术和能力。
  2.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3.积极参与并协助组织每周一班会课;参与班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4.协助班主任创建良好的班风班纪:指导班级值日生工作。落实班级早操、午餐、校园文化、课间等非上课时段的管理要求。指导学生按时出好每期黑板报和学习园地等。做好班级学生行为规范的督促检查工作。
  5.协助班主任培养学生干部的能力。
  6.参与后进生转化帮教工作:耐心做好特殊学生的个别教育,并做好记录。开展班级“一帮一”的工作,并填写好帮教手册。
  7.参与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做好上门家访及家校联系工作。协助班主任召开班级家长会。
  8.参与做好学生的素质评价,参与组织学生进行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工作。
  9.参与假期各项工作:参与组织学生的返校日活动,乐意接受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10.见习期满开设汇报课,由全校导师组成评审团评审合格方能担任班主任。
  指导教师签字: 见习班主任签字:
  日期: 日期: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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