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第一条:承担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现任班主任教师有义务承担指导新班主任教师的任务。 第二条:新参加工作的班主任教师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为其聘请的教师指导。 第三条:每位指导教师、新班主任教师都要签署责任目标书,并完成责任目标书所制定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指导教师每学期向政教处以书面形式汇报指导工作情况,所指导的新班主任教师的成长进步状况。 第五条:指导教师因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指导不当造成严惩后果,学校可随时解聘。被解聘的指导教师无资格当选本年度先进个人或优秀班主任。 第六条:新班主任教师不服从指导,指导教师有权向学校建议撤消其班主任职务。免除班主任职务的新教师原则上五年内不能再做班主任工作。 第七条:新班主任教师二年后如达不到学校的要求,学校将根据情况免去其班主任职务或再接受新一任的指导教师指导。 第八条:指导教师在二年内完成责任目标,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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