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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守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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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工作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由政教处负责。
  第三条 班主任对班集体负总责,要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理论水平和思想修养。
  第五条 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第六条 有较好的组织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耐心细致地做好管理工作。
  第七条 了解班级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热爱学生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职责
  第八条 全面了解和熟悉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和政教处工作计划制订班级学期工作计划,认真、细致安排班会及其他德育活动,及时做好《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录,每学期撰写工作总结或教育论文。
  第九条 选拔和培养班级干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班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
  第十条 认真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努力营造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文化。
  第十一条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对违纪违法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处理。要按照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表扬和鼓励先进学生,教育和帮助转化有错误行为的学生,并为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
  第十二条 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缴费以及学生档案的填写整理,每学期期中、期末将本班各科成绩汇总上报教务处,按时发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第十三条 开好每周的班会,落实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文体活动制度,督促学生搞好本班教室和清洁区的卫生,无特殊情况,集体活动时应坚持到场监理。
  第十四条 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操行,写出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按照规定向学校和家长报告学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和指导评选本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第十五条 常抓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 根据学校的安排协调好各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增强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提高学习质量。
  第十七条 密切联系学生家长,负责召开家长会,进行必要的家访及接待家长来访。将学校有关精神和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取得家长和社会的配合支持,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完成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班主任的权力
  第十九条:对所负责的班级,有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权。
  第二十条:有权停止正在进行的任何不正常活动,对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
  第二十一条:对班级进行的一切评定工作有权主持或参与意见。
  第二十二条:有权推荐本班学生参与学校各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的评选。
  第二十三条:有权批准学生三天以下(含三天)的请假,但必须与家长沟通。
  第二十四条:有教育引导学生、反映学生情况的权力,有批评处理学生的建议权。
  第五章 班主任的聘任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班主任工作一学期考核一次,对不履行本守则或严重失职者,随时解聘。
  第二十六条:每学期评定的优秀班主任要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七条:学生中发生了问题,班主任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或由于工作失职和工作不利,给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上造成危害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扣发津贴,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守则自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起执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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