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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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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自身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 凡未取得合格学历的中青年教师要积极努力参加教育部门组织各学科提高学历层次的在职进修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
  3. 在职教师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学科的业务培训。
  4. 各级各科开展校内、外的教研活动,各学科成立学科教学研究课题,活跃教研气氛,设同年级学科备课小组,经常开展集体研究备课活动。
  5. 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学科教师进行教学理论的学习、研究,组织老师征订、学习广西中小学继续教育教材,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考试。
  6. 认真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试教课等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试验,组织深入广泛的听课评课活动,探讨教学方法的改进。
  7. 积极支持教师参加教研室的分片教研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分级或分科外出听课学习。
  每个科任教师每学年至少写一篇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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