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工作成果奖评定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1.根据学校《教职工津贴与工作绩效奖发放方案》,制订评定细则。
  2.教学过程奖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每小项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0-5分。所有项目总得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90分者评定为A,89分至80分为B,79至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三、评定内容
  (1)期中考试均分名次(10分)在学校或校际组织的期中考试中,均分处第一名者评为A等、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均分与前一名相距4分以上者为D。(四个同类班级以下的递减一名)
  (2)期末考试均分名次(10分)。在学校或市局组织的期中考试中,均分处第一名者评为A等、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均分与前一名相距4分以上者为D。(四个同类班级以下的递减一名)
  (3)月考均分名次(10分)。在学部组织的两次月考中, 两次均分所处位次相加除以2,处第一名者评为A等、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均分与前一名相距4分以上者为D。(四个同类班级以下的递减一名)
  (4)期中与起始均分差(10分)。在学校或校际组织的期中考试中,与学生入校或第一次考试年级均分牙比较,均分差上升值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
  (5)期末与起始均分差(10分)。在学校或市局组织的期末考试中,本次均分与学生入校或第一次考试年级均分相比较,均分差上升值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
  (6)期中与上次均分差(10分)。在学校或校际组织的期中考试中,本次均分与学生上次期末考试年级均分相比较,均分差上升值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
  (7)期末与上次均分差(10分)。在学校或市组织的期末考试中,本次均分与学生上次期中考试年级均分相比较,均分差上升值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
  (8)期中优秀率名次(10分)在学校或校际组织的期中考试中,本次班级优秀率在同类班级中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四个同类班级以下的递减一名)
  (9)期末优秀率名次(10分)在学校或校际组织的期中考试中,本次班级优秀率在同类班级中处第一名者评定为A, 第二或第三名者为B,第四名以后为C,最后一名为D。(四个同类班级以下的递减一名)
  (10)参加统考情况(10分)在校际或市局举行的期中、期末考试中,初中所在备课组名次在同类学校处第一或第二名者评定A,第三名为B,第四名或第五为C。
  4.评定方式
  评定过程采取个人自评、教研组和学部初评、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对照条件自评:每个项目全部符合要求,检查结果优秀为A,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良好为B,基本符合要求为C,不符合要求为D。再由教研组、学部初评,并由教务处出具审核意见,最后由学校考核小组整合各方面意见给出综合评定分和等级。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教师工作过程奖评定细则    下一篇:教师绩效奖(过程与成果)评定细则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