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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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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了提升我校教师业务水平,更好地融入新课程改革之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教研组下午组织的集体业务学习(语文:周一 数学:周二 英语:周三 理化生:周四 政史地:周五)。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二、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三、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研讨会,并积极讨论发言。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青年教师(35周岁以内者)不少于20节。
  四、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积极完成区教育局下达的所有业务学习,不完成者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五、积极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学习与工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凡继续教育审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六、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七、除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外,教师在业余时间也要多读书看报,不断吸取新的教育营养,每学年完成五千字左右的业务学习笔记。
  八、每学期(年)结束,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考核教师的听课记录、业务学习笔记,教学心得等资料。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评优、晋级、年度考核等级挂钩。
  九、积极学习现代教育技术,45岁以下任课教师人人能上多媒体课,且每学期自己至少制作一个课件。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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