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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值周值班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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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值周教师要亲自带领学生上好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不得敷衍行事。并按时打铃,填好校务日志,负责处理本周内的一切事物。坚持日小扫除,周大扫除,每周检查一次环境及个人卫生,评比成绩计入教师岗位责任考核成绩,欠1%减1分。
  二、 值周教师负责国旗的升降,全校师生周升、降国旗,升旗手、护旗手日升国旗,坚持国旗下讲话制度,周一强调安排本周内学习、纪律、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一切事情。值周教师在一周内认真观察、发现、记载,周五进行讲评总结,并评出文明班 (即升旗班) 。发生事故或不评文明班者,重新值周一次。
  三、 值周、值班教师要求天天住校,做好值班护校工作,万不能出现人不在灯着的坏现象,发生一次,由当事人赔偿本月全部电费。本周内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打架、斗殴、意外伤害、家长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各负一半,发现一次各减5分;家长越级上访,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学校发生失盗,经济损失,由值周、值班教师全权负责赔偿,并在学校责任制考核中各减5分。
  四、 值周教师在每周一早操前10---20分钟交班,经值周教师、校长查看有无失盗现象后,校长签字方可交班,若有失盗现象,不予交班,重新值周一次。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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