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培训、奖惩等都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我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师基本情况材料(含个人简历及业务自传)。
  2. 职称评聘及晋升情况记录。
  3. 校内外进修、学习和县、市、省或国家学术活动的情况记录。
  4. 教学计划和相应的教学情况(包括课堂教学、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等)的记录。
  5. 参加教改、科研情况记录。
  6. 每学期业务考核记录(含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业务小结 、考核结论等)。
  7. 论文、专著、教材、讲义、资料汇编题目等,以及专家对上述的正式评价等。
  8. 校级以上教学、科研等奖励。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
  1.学校指定专人,于每学年初,组织新到岗的专任教师填写《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对教师提供的各类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教学科研奖励或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签署“和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校公章,为教师建立业务档案。
  2.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一份,教务处存档。档案中的主要信息输入电子计算机。
  三、教师业务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
  1.每学期结束后,教师主动提供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的情况。归档材料一般应是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手稿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将用圆珠笔和铅笔书写的材料归入档案。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归档工作。
  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整理并组织鉴定。整理和鉴定之后统一归案,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凡经鉴定的教师业务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4.教师业务档案要力求准确、系统和完整,签署手续齐全。
  四、教师业务档案的查阅、使用
  1.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水平、业务工作实绩的全面反映和真实记录,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因此,档案存放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完善档案借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档案查阅登记制度。
  2.各有关单位如需查阅教师业务档案,须到教务处办理查阅手续。使用业务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不得转借、复制、翻印、拆卸、污损或圈点、勾划和涂改。
  3.教师在征得教务处主任同意后,可以查阅本人的业务档案,但不得借出和涂改。查阅档案只限经批准范围内的内容,不得查阅或询问与其无关的档案内容。
  4.拒不提供建档所需材料的个人,无权使用档案。
  5.教师工作调动,其由所在学校存查的业务档案可带往调入单位,教务处存档档案继续保存,不允带走。
  五、档案的利用原则
  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教师业务档案的利用必须坚持与评定职称、申报各类荣誉称号挂钩的原则。对拟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拟申报各级各类奖励或成果者,其所需教学、科研方面的实绩材料,一律以其个人业务档案中的记录为准,并可作为晋升工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关于教职工特殊假日的有关规定    下一篇:教师考勤制度二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