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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岗位考核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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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职工岗位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提供依据,特制定考核细则。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分学年对教职工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考核,着重于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三条考核方法: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等。
  (一)履行岗位职责态度10分
  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会议、升旗等集体活动是否有无故缺勤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无故旷工、旷课现象。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考评记载。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打分。
  1、出勤部分核查每学年教师点名册,以实际出勤情况计分。
  2、婚假、丧假、产假及法定假日不扣分。
  3、由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事假(酌情1—3天内)不扣分。
  4、事假、病假一天扣0.2分,迟到、早退1次扣 0.2分;患重症病假经学校考核小组讨论可不扣分。
  5、旷工一天扣 2分,旷课一节扣 1分(后勤岗位脱岗一次扣1分)。
  6、缺席教工会议、升旗活动、政治学习,每次扣0.5分。因公在外确实无法参加除外。
  (二)工作实绩55分(分教育教学和后勤教辅两个系列)
  注:同时担任“后勤教辅工作”和科任教师的,两系列同时进行考核,各折算为50%后相加为该教职工的本项最后得分。
  教育教学系列: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的工作量(包括兼职工作完成的质与量)、教学实绩和个人专业成长考评等方面。
  1、教师教学常规工作10分、教学质量考评10分,由教务处依据教学管理有关记录、教师教学实绩组织教研组长等对照《教学工作考核用表》进行考核;各教研组长视平时工作情况酌情加分。
  2、教学科研和教师学习考核15分,由教科室依教师专业成长情况、教师业务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3、教育工作考评(政教处)20分
  考评内容:学生教育工作承担、完成情况。
  考核方法:政教处组织,分级段由年级组长具体对本年级组教师进行考评,最终结果由政教处审核确定。
  班主任工作考核评定实行加分制度,满分封顶。
  本块得分为百分制,最终得分以20%计入考核总分。
  后勤、教辅人员系列
  (公共部分)30分
  1、遵守职业道德,不擅自拿公共财物。
  2、对所管理区域工作积极主动,能不断根据实际改进管理措施。
  3、工作期间团结同事,能较好地协调分工,不因私事发生矛盾,在工作中出现问题,能主动说明情况,承担应有的责任。
  4、注意保护学校财物,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将财物外借。
  5、服从部门管理和学校安排的工作,接受临时性任务,工作完成效率高。
  6、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学校重大损失考核不合格。
  7、有主人翁意识,能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分块部分)25分
  根据不同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和工作完成情况,分别由相关责任科室负责打分。
  (三)全体教职工互评10分
  考评内容: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综合评价。
  考核方法:由全体教职工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教师岗位考核用表进行评价,最后得分乘以10%计入总分。
  (四)学生评教10分(后勤教辅系列由班主任、年级组长负责评价)
  考评内容: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 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学生评教考评表)
  (五)考核领导小组评分15分
  考评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其他临时性公益性工作、与同事团结协作、关心学生思想、主动与学生交流沟通。
  1、依法执教,为人师表。
  2、关心学校,顾全大局,主人翁意识强。日常言行和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思想境界高,吃苦耐劳,能挑重担。
  3、敬业爱岗,有事业心;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自觉参加理论、业务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素质。
  4、热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重视学生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培养,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5、团结协作,与同事融洽相处。业务上相互帮助学习,对待同事热情,工作中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有下情形之一的,本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1、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处分的。
  2、造成学生或学校重大事故的。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行政工作考评(教代会考评)
  考评内容:行政中层及以上人员对分管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
  考核方法:由校长根据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进行评价打分。总分40分。(一)至(五)项总分乘以60%加上本项得分,为行政人员考评总得分。
  1、认真、及时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工作;8分
  2、按时完成并上交本科室计划、总结;5分
  3、分管常规工作完成情况;10分
  4、深入学校教师、职工,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本校实际适时调整、创新工作思路;9分
  5、对其他科室工作能主动配合,确保学校工作正常、有效。8分
  第四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加权平均成绩处于实际参加考核教职工数的前15%为优秀;其余为合格。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级者给予表彰。
  第五条:本办法从即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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