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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工作职责3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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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更新观念,在工作中积极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理念,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教学工作要求。
  (2)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教学常规要求。
  (3)积极参加教科研和教改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工作。
  (5)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听课活动(教龄三年以上的教师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0节,教龄三年以下的青年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积极接纳校内同志听课。
  (6)接受年级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和学校教学管理干部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7)完成年级、教研组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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