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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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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

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出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④本制度解释权为学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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