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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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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青年教师是学校未来的希望,是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中坚力量;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是学校教育的骨干,是教育工程的资源,为优化教育资源,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特指定本制度。
一、学徒、导师条件:
1、学徒条件:教龄在三以内的青年教师。
2、导师条件:教龄十年以上,有本学科专业中级职称,授课深受学生欢迎,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突出,教改意识强,教改意识强,教研水平高,有奉献精神,乐于传经送宝的骨干教师。
二、师徒协议:
1、导师由教研组长推荐,教研室主任考查确认。
2、由教研室组织签订师徒协议,一定三年。
3、校长室颁发导师证及学徒证书。
三、师徒职责:
1、导师职责:根据师徒职责和目标,五年内要有计划、有目的,分
步骤地对所带学徒的教育能力、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做全面指导、培养,将自己积累的丰富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学徒,促使他们迅速成长。
2、学徒职责:三年内要虚心向导师请教,自觉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素质教育理论,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形成一个适宜本人特点,紧密联系教学实际,较为科学的教学模式,争创一流的教学质量。
3、师徒分年度目标管理。(附表)
四、综合评定:
1、根据学校考核制度,量化评定,予以物质、精神奖励。
2、学校考评分三等,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分别颁发学徒合格证书,导师合格奖;优秀学徒证书,优秀导师奖;学徒评为不合格,不得在年终评先、评优,学徒期延长一年。

附表:师徒职责及目标:

导师

学徒

第一年教学出成绩

1、制定一个带徒计划,体现传、帮、带。

2、指导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详案的编写。

3、听学徒授课20节以上,课后及时加强点评、指导,要求从新课引入、教学组织、知识传授、课堂设计、教学方法、教态、板书、语言技巧等全过程的指导。

4、对作业的批改、考卷编制等常规工作指导。

5、指导参加全校性竞赛课。

6、指导参与课题研究。

1、制定个人成长计划。

2、学会制订教学计划,要求书写详细教案(备教材、大纲、学生、方法)。

3、听导师授课32节以上,掌握基本教学程序(备、教、改、辅、考)和一定的教学方法。

4、积极参加教学竞赛活动。

5、学会耐心细致地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7、参与教学科研活动。

第二年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1、培养青年教师驾御课堂的能力。

2、带领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3、指导撰写教学论文和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1、有一定的驾御课堂能力。

2、参加一个实验教改课题,逐步使自己向科研型方向发展。

3、参加青年教师竞赛课、撰写一篇教学论文,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第三年教育教学出成果,成为骨干教师

1、指导青年教师深钻大纲、考纲、教材,强调教材的纵向和横向联系。

2、帮助青年教师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3、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

4、努力培养新生骨干教师和科研生力军。

1、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注重知识的纵向、横向联系以及知识的迁移。

2、形成一个适宜自己特点的较为科学的教学模式。

3、参加竞赛课,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写出学徒期总结创一流的教学质量。

4、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设一门学科选修课,培养学生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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