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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控流保学管理及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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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的环境,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提高在校学生的巩固率,杜绝学生流失现象,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法治流、以责堵流、以帮控流、以评防流”的控辍保学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确保我校学生平均辍学率控制在7% 以内。

二、工作措施

1、明确班级控辍保学责任。各班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在学期初要与政教处签订“保学控辍”责任状,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2、强化教师人人参与制度。一是实行行政领导包班制度;二是实行班主任包班制度;三是实行教师对招收进来的学生包保制度,确保每一名学生有一名教师包保。

3、健全辍学报告制度及劝返制度。建立班级学生台帐,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行踪,发现学生未到校要及时查明原因,对有流失趋向的学生,包班领导、班主任及包保学生的教师要进行家访,宣传动员劝其返校。

4、做好“保学”工作。各班要予以重点关注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学生。对贫困生或因天灾人祸导致不能上学的学生,以帮扶为主,学校采取组织捐助等办法,做到学生不因贫辍学;对学习困难生,以转化为主,因材施教,适当降低教学、考试标准,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专业爱好;对留守学生,学习上关注、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爱,加强课业学习指导、心理咨询和安全教育,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执行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本,尊重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语言侮辱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师生关系。

三、“控流保学”目标管理

1、高一年级控流保学控制在10%以内,高二年级控流保学控制在8%以内,高三年级控制在4%以内。

四、考核办法

1、实行“三查”制度及随时报告制度。政教处学期初查入学人数,期中查流失人数,期末查巩固人数。清查采取到各班清点人数的办法。班主任要将流失学生的基本情况随时报告到政教处。

2、把学生巩固率纳入对包班领导,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增加一名流生,扣包班领导1分,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包保责任老师1分。

3、凡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流生的,经查明原因确属教师责任的,则只扣该教师考核分5分,其他人员不扣分。

4、如系学生被政教处处分劝其退学的不在目标管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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