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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考核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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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对教学的各环节的宏观管理和微观调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 实施细则:  

1、 考核由校长任组长,校务会成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评全体任课教师。  

2、 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能、教育教学工作常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教学绩效、工作量与出勤、教研教改、兼职工作等七项。  

3、 考核办法:  

①采取民主测评形式,考核小组打分占50%,教研组打分占20%,学生打分占30%。  

②教学常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以教导处每期两次统查汇总予以累加。  

③教学绩效以中期40%,期未60%参照级平均成绩上下浮动。  

④其他参照相关各处室检查结果评定。  

二 项目及考核:  

1 备课:  

①赋分7分。  

②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备课符合大纲及目标教学要求,内容充实可操作,重难点准确突出,教改意识强,环节齐全,结构完整,书写工整,批阅及时等,则可评为一类,赋分7——6.4分。  

③在②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记录,评定二类,赋分6.3——5.6分,三类5.5——4.8分。  

④拖欠教案在4.7分以下酌情给分,缺查教案不得分.  

⑤非基础课与基础课同等考核。  

2、作业:  

①赋分6分。  

②作业量、难易程度符合大纲及教材要求,批阅及时、认真、准确、次数达到规定要求,作文、周记有眉批、段批、总批、评语恰当、准确、有指导性,则可评为一类,赋分6——5.4分。  

③在②的基础上,根据统查及抽查情况,评定二类(5.3——4.7分),三类(4.6——4分)。  

④作业拖欠多,收交率低,在4分以下酌情给分。  

⑤无书面作业的该项赋分4.2分。  

⑥非基础课与基础课同等评定。  

3、课外辅导:  

①赋分2分。  

②要求做到有学困生转化方案、计划,辅导组织方式灵活多样,能坚持经常辅导,有针对性,注重实效。  

③具体操作依《考核方案》进行。  

4、 教学绩效:  

①赋分3.6分。  

②以2.6分为起评分,高于或低于年级平均成绩每1分加或减1分,中期占40%,期未占60%。  

③音、体、美学科教学绩效以15分为起评分,具体操作依《考核方案》评定。  

④当年获省、市、县教学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不累加;  

⑤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给指导教师分别加0.5分、0.3分、0.1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5、 教研教改:  

赋分10分,具体操作依《考核方案》评定。  

三 其他项目考核办法依《考核方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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