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全勤奖的有关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从严治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工作效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4年9月起,我校教师全勤奖由原每月40元提高至每月100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办法:

(一)1、全体在岗教职工一律实行坐班制。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冬季)、3:00--6:30(夏季)。

2、实行中层干部值班制,各校区每天设2 人负责考勤,全面记录教职工当天出勤情况,每半天查岗一次。

3、值班和检查时,到岗者划“√”,不到岗者划“×”,因公、病、事假者注明事由。

4、半天内出现2个“×”,又无说明事由者视为旷工。

5、教职工每出现一个“×”扣除全勤奖10元。

(二)各部门继续执行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登记制度(外出登记表到办公室领取),如实记录教职工外出情况,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每次(两小时内)扣全勤奖10元,超过半天按事假记。

(三)在岗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例会和每周一升旗仪式,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例会、升旗仪式由办公室、年级主任分别统计行政人员和教师的出勤情况。迟到、早退者一次各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

二、几点说明:

1、获奖人员必须是在三中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2、休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法定假期的教职工不享受全勤效益奖。

3、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的不得获奖

4、此奖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

5、对因病、事假、旷工而缺勤者,除扣除其相应全勤奖外(每天20元),病假按照8元/天,事假按照10元/天扣除,旷工一天按照本人日平均工资加倍扣除,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在外经商、办企业、代课、不执行考勤制度者,不得获全勤奖,年终考核时,扣除其出勤积分。

6、本办法只适用于本校在岗教职工,不参加坐班的,不享受此奖。

7、允许年满58岁的男教工、53岁的女教工及在哺乳期内需喂养小孩的女教工申请不参加坐班制,但不得享受全勤奖,年终考核时,扣除其考勤积分。

8、办公室对教职工坐班、例会、升旗活动的出勤情况每月汇总公布一次,并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9、不严格执行此制度者,扣除其相应全勤奖,但所扣总额不得超过本月全勤效益奖总额。

10、值班人员和门卫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和保卫制度,严格控制校外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防止校内教工无故外出。值班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得循私舞弊,照顾情面,如有不负责任行为,一经查出,扣除有关人员当月全勤奖。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名师评选办法    下一篇: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