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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校例会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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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校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主管校长工作汇报。

(2)校长布置工作。

(3)研究决定重大事宜。

(4)研究处理特殊事件。

二、中层干部会议

1、会议召开时间: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由校长主持、办公室负召集,并记录。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部办主任工作汇报。

(3)校长和主管校长布置下步工作或落实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工作会议

1、时间:每月召开一次。

2、由主管校长主持

3、内容:

(1)听取部门主任和教师工作汇报;

(2)总结阶段性工作;

(3)主管校长布置工作;

四、教职工大会

1、每半年召开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办公室负责记录。

2、会议由常务校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2)听取部办主任学期末或学年末工作汇报。

(3)通报学校预算决算情况。

(4)布置临时性和阶段性工作。

(5)总结学校学期末或学年末工作,公布下年工作计划。

五、部办会议

1、时间:部办主任根据学校和主管校长的安排或根据部办的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内容:贯彻落实学校和主管校长安排的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

3、每次会议都要有记录。

六、基层校业务工作会议

1、会议组织

基层校业务工作会议,分别由学校、业务部办、学科教研员组织召开。

2、会议内容

总结(表彰)阶段性工作;相关部办布置阶段性工作;教研员安排学科教研活动。

3、会议要求

(1)履行会议审批程序,会议召开前,会议承办人,提出计划,写清召开会议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经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召开,学科教研会要经主任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

(2)部门之间部办之间召开会议前互相通气,避免会议的重复,提高会议效益。

(3)部办和学科召开的会议必须有主管校长和主任参加。

(4)会议材料及时归档。

(5)每次会议都要有记录。

七、其他会议

1、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召开的会议

(1)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会议,与会者要凭上级业务部门的通知,经主管校长和校长的审批,方可参加。

(2)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会议内容,会议材料交学校存档。

2、参加外地学术交流、经验介绍等会议

(1)参加外地会议与会者须持有关通知,经主管校长、校长审批后,方可参加。

(2)需要发言的材料要经主管校长审核。

(3)会议后将会议情况向主管校长汇报、会议材料交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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