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务公开主要内容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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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1、 学校设立校务公开专栏,校长信箱、行风监督举报箱。 2、 根据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规定,确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张榜公布,收费公示,长期公布在学校宣传栏。 3、 每年举行一次教代会,校长向代表报告上年度经费使用和新的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由全体教代会代表评议,并经代表大会通过。 4、 学校基建5000元以上工程都须经有关部门招标、投标、定标,审计部门审计决算。重大的物资购置都经采购招标。 5、 学校每年招生须公布招生政策,计划指标,录取分数段,录取结果,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新生分班不搞暗箱操作。收取捐资助学费用须经经办人、审接人,批准人三个程序,之后由会计室收取费用。 6、 教职工职称评定和晋职、业务考核、评先评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张榜公布结果。 7、 学校各项津贴的发放规定,都需经教代会通过。 8、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保送生,坚持公示制,公开特困生学杂费减免及其“两免一补”名单。 9、 每年召开教代会,校级领导大会述职,民主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10、学校成立的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11、学校的政策方案,重大决策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均经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职代会等形式通过。 12、学校在使用中层以上干部均经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公布岗位数,岗位条件,通过公开述职,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交党的委员会投票通过。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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