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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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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对我校中层干部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通过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选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实干、结构合理、精干实效的领导集体。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依据《江苏省六合职业教育中心校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中层干部任期内综合考核累计评分有4个学期为前6名的,任期届满后,学校可直接续聘下一任期”,对符合条件的原任中层干部直接续聘,其余职位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开竞聘。
  四、竞聘对象
  现任中层干部;部门工作人员;教研组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师德标兵等;近三年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者。
  五、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
  2.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及组织管理才能。
  3.除从事后勤管理工作职位外,必须是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现任中层干部年龄男性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2周岁,女性正职不超过50周岁,副职不超过49周岁;新竞聘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竞聘中层正职的人员原则上需任中层副职三年以上。
  7.具备从事所聘岗位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六、竞聘程序
  1.公布职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荐,每人根据竞争职数自荐1—2个职位。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3.资格审查。按竞争上岗的条件,由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4.竞聘演讲(30%)。资格审查通过者,在一定范围内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由评委量化打分。
  5.民主测评(30%)。由全校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对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值=赞成票数/总投票人数×30。
  6.组织考察(40%)。根据竞争人员竞聘演讲以及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形成书面材料。
  7.决定聘任。由学校竞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任人选,在学校内公示7天后决定任命,办理聘任手续,并将结果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8.公布聘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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