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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办事程序及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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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办事程序及规定
  为了使教务处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办事程序或规定:
  一、请假
  按《兴华中学请假制度》执行。
  二、调课
  私事一般不调课(请事假例外),若需要填写申请,交教务处审批。公事需凭上级部门的通知,于调课的前报教务处,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员下达调课通知给有关老师和相关班级、班主任,调课所涉及的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调。特殊情况下由教务处授权给级组长。
  私事程序:教师申请——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相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公事程序:教务主任审批——教务员调置——通知有关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三、停课
  遇特殊情况(如竞赛辅导、参赛等)需个别学生、个别班级及至全校停课时,老师(级组长)须报教务处(教务处报校长批准),经批准后,由教务处通知有关老师和班级等。
  程序:教师——教务处主任——校长——教务处——老师、班级、年级组长
  四、代课
  教务处若安排教师代上因公事或生病教师的课,则发代课通知给代课教师。课程表规定的自习课或临时的自习课,若科任老师要求上,则须先填写代课登记表,注明代课原因,交教务处审批、备案。
  程序:教务处审批——教务员安排——发代课通知给代课老师——上课
  五、课程安排
  教务员按课程安排原则进行排课,有特殊情况需照顾的教师,在排课原则许可下可以提前向教务员提出,课表制订后,不再做个人需求的调整。
  六、学生转学、休学和退学
  学生转学(转进和转出,休学和退学)均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名,然后交班主任、级组长签字,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最后报校长审批,当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按规定由教务员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并通知班主任。对此班主任要加强责任心,防止学生流失,若有流失班主任应负一定责任。
  程序: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级组长签字——教务处主任意见——校长审批——教务员办理——班主任执行
  七、查阅及复印教务处存档资料
  教师查阅教务处的存档资料需经教务员同意,并由教务员帮助查阅资料,资料一般不外借,若需要,填写借条,应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复印后及时归还。
  八、入学插班考试
  入学插班考试每学期进行,参加插班考试学生,应提前到教务处报名,并提供户口、住房和学籍等相关资料原件,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教务处组织教师阅卷、评定成绩,教务处主任将成绩上报校长最后确定录取名单。学生录取后,由教务处、年级组长分配班级,到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程序:当事人报名——教务处审查——插班考试——阅卷——教务处主任整理——校长确定——教务处落实——年级组长分班——班主任接受——当事人到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九、教学常规考试
  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考试,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由备课组组织编写,收齐后交教务处印刷。教务处负责编排监考、组织考试、阅卷和统分工作。试卷一律密封装订。考试时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签名领卷。监考期间须遵守监考纪律,严格监考。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指定时间、地点组织老师集中阅卷。试卷由备课组长领出,阅卷由备课组长负责,采取各年级自批和流水阅卷。阅卷老师负责统分 登分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统计,备课组长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成绩上交教务处,统分后的试卷返给任课老师进行质量分析。成绩上交后原则上不改分,出现问题由备课组长负责。
  程序:命题教师——学科组长初审——教务处审核——文印室打印——教务处存放——监考教师领卷、监考、收卷——备课组长组织阅卷、复核——教务处统计——教师质量分析
  十、电教室资料外借
  程序:教师填写借条——电教室借出——老师(不超过两周)归还——电教室注销借条
  十一、体、音、美、卫工作
  1、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以及体育美术、健康、音乐教师外出进修学习活动先通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向校长建议是否派教师参加。
  2、体育、美术、音乐、健康评选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先由科级提名,集体讨论推选出候选人报教务处和校长审核再向上级部门推荐。
  3、体育、美术、音乐、健康凡需购置器材,申请活动经费、比赛经费等,均先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教务处核实,根据需要向校长提出建议。由校长批示后与总务处共同购置,按照学校借还制度使用或开支。
  4、年级小型体育竞赛活动经费,必须由年级组长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核实报校长审批。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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