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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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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培养“四有”新人,搞好学生宿舍的卫生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特制订本细则。

二、凡我校学生必须在学生宿舍内按规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动房间、移动床位,如有无故不住宿者,室长应立即报告班主任老师。

三、按时就寝起床,在宿舍内不大声喧哗、打闹取乐,保持宿舍安静以保证他人休息。

⑴)按时作息,必须在铃响后立即就寝或起床,否则按不遵守作息制度论处;

⑵晚上统一熄灯后,宿舍内不得用蜡烛、手电照明,以防失火。

四、每室必须选举室长一人,安排卫生值日。值日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室内清洁工作,检查内务,清除垃圾。

⑴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的管理,本室的团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对经常违反管理制度经教育仍无转变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⑵洗漱间厕所内严禁倒放杂物,以防堵塞,发现堵塞查明原因,一切费用由该人负责;

⑶各寝室值日人员应在吃早饭前打扫好卫生并负责保持即日的内务卫生,垃圾应倒放指定地点,为了保持长期整洁地面每天拖洗一遍,玻璃明亮无灰尘;

⑷严禁在走廊及寝室内烧废纸等,以防火灾,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五、保持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向外倾倒污水和杂物,政教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设卫生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

⑴严格禁止从窗口倾倒茶水或垃圾、乱丢果皮、纸屑。

⑵不得涂损墙壁、门窗、床铺等,不得乱打钉子,除学校统一安装设施外,不准私自安装(包括拉铁丝、木板等),保持室内整洁。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照价赔偿,如寝室内无人承认,则全室人员平均扣除。

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吐痰入盥,违者按《卫生工作制度》执行。

六、宿舍内注意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准私拉电线,私装插座等,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电吹风、电视机、音响设备等。

⑴一经发现没收电器用具,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予以处罚。

⑵注意节约用水,洗涤衣物时如发现任意让水龙头冲洗且无人看管时,属严重浪费现象,除对当事人教育外并取消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七、确保宿舍安全,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

八、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⑴学生必须服从管理,对于刁难、围攻管理人员执行任务者,轻则给予通报批评,重则给予校纪处分。

⑵晾晒衣物必须照顾好四邻关系,如连续二次不顾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⑶严禁爬门窗、攀登高层、在凉台打闹、推拉,以免发生意外,违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⑷不在公共场所光背、穿短裤、穿拖鞋。不在洗漱间洗澡,不开门睡觉,不打架、不骂人,提倡文明良好的习惯。

⑸凡本校学生须离校者都必须把本室的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打扫干净,把室内的东西放整齐,门窗关闭好,经政教处检查后方可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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