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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宿舍管理人员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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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负责人负责宿舍的全面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及教育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严格管理舍务人员,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关心爱护住校生,严格按《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之规定管理学生。
  上班时间为当日24小时,每班二十四小时,每天16:30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值班期间学生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未经校长批准,不得擅自接收或转出住校生,不许外来人员及家长住宿,不许以住宿名义乱收费。
  安排好学生值日,每日检查卫生、查房、查铺,并做出记录。
  开展评优活动,写好每月总结材料。
  认真做好公物登记,每月定时盘点一次,需维修的及时上报。
  每日晚上9点30分管理人员查房、查铺。如有不归现象,及时与学生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络,并做好记录,上报学校教育处处理。
  如发生学生生病,物品被盗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要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沟通、了解情况。
  管理人员如有违纪,视情节轻重,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经济处罚或解聘。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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