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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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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学生宿舍内突发事件,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故的处理及时得当,特拟定如下预案:
一、恶性事故
当学生宿舍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宿舍管理处3319748(内部电话2151)。或病情严重立即通知学生班主任和家长。
三、失窃
当学生宿舍发生失窃现象,首先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保卫科或公安局3314521,并做电话记录,同时向学校汇报。
四、火灾
发现火情后,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同时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校领导汇报,夜间及节假日同时报告值班室。事后立即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灭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报警(119)并电话报告保卫科,校值班办公室3312101(内部电话2058)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火灾扑灭后,向学校书面汇报。
五、停水、停电
突然停水、停电后,迅速查明原因,向学校总务处3310005(内部电话2168)汇报,并组织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以上五类情况发生时,值班人员应保持镇定,按以上程序采取应急措施,将损失与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并注意保护现场,对事故的汇报力求简练、准确。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所有突发事件处理以本预案为准。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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