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训工作实施条例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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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第一章 军训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精神和《国防教育法》,加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集体观念,磨炼学生的思想意志,增强自律性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互助精神,深化和延伸我校“学会做人”教育,为学生立足于未来社会打下较坚实的综合素质基础,学校决定组成高一新生军训团赴襄樊进行为期10天的军训活动。 第二章 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机构 军训工作组组长:董汉利 军训工作组副组长:赵明、黄传勤 军训工作组成员:高一年级组长、班主任、政教处干事 第三章 军训工作方案: 第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后方基地襄樊教导大队为我校军训基地; 第二条 学校与军训单位共同商议军训计划、细则、制定具体军训方案; 第三条 新生开学的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进行军训; 第四条 军训训练时间:10天。 第五条 学生军事训练采取军事理论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学员纪律条令、军营常识教育、齐步、分列式、阅兵式、训练、整理内务、学唱军歌、车辆指挥等,通过对学生进行军事知识讲座和军事训练,对学生进行历练性教育。 第六条 军训结束后,由训练单位评选优秀学员。 第四章 学生军训工作具体要求: 第七条 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身体不适或患病的学生由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由年级审核后,可以不参加军训。 第八条 参训学生要以最大热情和积极的行动认真完成好军训任务。 第九条 乘火车和军车途中要严守纪律,服从老师和教官指挥,保证安全。 第十条 执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军训条例及一日生活条令。 第十一条 尊重首长及军训教官,自觉增强服从意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管理,有事报告,不得擅自活动和离开驻地,严禁带零食(乘车途中除外)。 第十二条 努力学习军训科目知识以及军人严明的纪律、坚强的意志、团结奉献的精神。 第十三条 爱护部队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团结互助,自觉磨炼自己,生活不叫苦,训练不怕累。 第十四条 写一篇质量较高的活动感想体会交学校政教处,活动情况将作为德育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本学年度优秀学生的评比挂钩,凡违反军训纪律和影响校誉者,按校纪加重一级严肃处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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