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使用教室的规定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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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了有效利用学校的教室资源,给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务部将对使用教室进行严格管理,规范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室的相关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 申请原则 1、学生举办各种班会、例会、社团、协会等原则上可以借用教室,使用时间为:周一、周二全天,周三至周日12:00-14:00、18:00-21:30。 2、除学院各部门及学院领导使用教室外,其他借用教室的情况需经教学副院长批准。 3、校外各机关单位借用我院教室,需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按有偿使用合理收取教室占用费。 4、借用教室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请借用教室: (1) 用于唱歌、聚餐、看电影等娱乐活动、影响其他教室正常使用的; (2) 需要使用大功率电热和音响电器的; (3)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 申请流程 (一)申请多媒体教室 1、学生活动负责人须持加盖学工部公章的申请到教务部申请教室,经教务部审核批准、登记,同时发给“教室借用通知单”。 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学生活动负责人持“教室借用通知单”到教学楼值班室办理教室借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教室借用回执单”。 3、凭此“教室借用通知单”和“教室借用回执单”到教学楼中控室C117,由多媒体负责人办理具体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8:00-12:00 ,14:00-17:3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使用完教室后,学生活动负责人应持“教室借用回执单”与楼管员确认教室内一切完好无损并都恢复原状,由楼管员签字后,到教学楼C117还回多媒体借用卡。 (二)申请普通教室 1、学生活动负责人须持加盖学工部公章的申请到教务部申请教室,经教务部审核批准、登记,同时发给“教室借用通知单”。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学生活动负责人持“教室借用通知单”到教学楼值班室办理教室借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教室借用回执单”。 3、使用完教室后,持“教室借用回执单”与楼管员确认一切都恢复原状后,由楼管员签字。 三、 管理办法 1、未经教务部审批,不得私自占用教室。 2、所借用教室只能供借用班级、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于申请目的使用,不得以各种名义挪作他用。 3、借用教室期间,使用单位应对教室内设备的安全与完好负责,如有损坏丢失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4、使用教室后,必须经楼管员验收一切正常后签字确认,方可再借用教室。 5、如需在本班固定教室举行娱乐活动,亦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和高噪声电器,要特别注意不得影响其他周围教室的上课或自习,并须在活动前到教学楼值班室登记。 6、教务部将安排专人对使用教室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责成活动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暂停该单位本学期申请教室的权利。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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