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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使用教室的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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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利用学校的教室资源,给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务部将对使用教室进行严格管理,规范非教学活动借用教室的相关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 申请原则
1、学生举办各种班会、例会、社团、协会等原则上可以借用教室,使用时间为:周一、周二全天,周三至周日12:00-14:00、18:00-21:30。
2、除学院各部门及学院领导使用教室外,其他借用教室的情况需经教学副院长批准。
3、校外各机关单位借用我院教室,需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按有偿使用合理收取教室占用费。
4、借用教室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请借用教室:
(1) 用于唱歌、聚餐、看电影等娱乐活动、影响其他教室正常使用的;
(2) 需要使用大功率电热和音响电器的;
(3)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 申请流程
(一)申请多媒体教室
1、学生活动负责人须持加盖学工部公章的申请到教务部申请教室,经教务部审核批准、登记,同时发给“教室借用通知单”。 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学生活动负责人持“教室借用通知单”到教学楼值班室办理教室借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教室借用回执单”。
3、凭此“教室借用通知单”和“教室借用回执单”到教学楼中控室C117,由多媒体负责人办理具体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8:00-12:00 ,14:00-17:3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4、使用完教室后,学生活动负责人应持“教室借用回执单”与楼管员确认教室内一切完好无损并都恢复原状,由楼管员签字后,到教学楼C117还回多媒体借用卡。
(二)申请普通教室
1、学生活动负责人须持加盖学工部公章的申请到教务部申请教室,经教务部审核批准、登记,同时发给“教室借用通知单”。借用时间为周三至周日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学生活动负责人持“教室借用通知单”到教学楼值班室办理教室借用登记手续,并领取“教室借用回执单”。
3、使用完教室后,持“教室借用回执单”与楼管员确认一切都恢复原状后,由楼管员签字。
三、 管理办法
1、未经教务部审批,不得私自占用教室。
2、所借用教室只能供借用班级、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于申请目的使用,不得以各种名义挪作他用。
3、借用教室期间,使用单位应对教室内设备的安全与完好负责,如有损坏丢失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4、使用教室后,必须经楼管员验收一切正常后签字确认,方可再借用教室。
5、如需在本班固定教室举行娱乐活动,亦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和高噪声电器,要特别注意不得影响其他周围教室的上课或自习,并须在活动前到教学楼值班室登记。
6、教务部将安排专人对使用教室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责成活动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暂停该单位本学期申请教室的权利。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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