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操行综合评定标准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学生品德评定采用写操行评语和行为量化评定操行等级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生的操行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操行成绩90分以上)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操行成绩75—89分)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基本做到,但某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错误但巳改正。(操行成绩60—74分) :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且不能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操行成绩不满60分)
  (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学生应扣减其操行成绩:
  1、警告扣l0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3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2、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为及格。
  3、凡考试作弊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不能评为优秀或良好。
  4、旷课超过4节或旷操超过l0次不能译为优秀,4次无故不参加卫生值日,3次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有吸烟喝酒行为者,均不能评为优秀。
  (四)毕业班学生的操行评定,根据招生考试办法的要求办理。
  (五)学生操行评语及操行成绩的评定,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
  (六)操行评语及评定操行成绩要求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要经过学生自评、互评,由班主任老师核定,并经主观部门审阅。
  (七)期未学生应及时向家长报告并出示品德表现情况,在家长的督导下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改正缺点,错误,争取新的进步。
  (八)新学期报到时,学生应持签有家长意见的上一学期成绩报告单,方能报到注册。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二    下一篇: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