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奖励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关于评选“十佳文明中学生”的决定
“十佳文明中学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首都市民文明公约》,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北京市中小学礼仪常规》。
二、刻苦学习,勤奋努力,有良好的学习品质和较好的学习方法,成绩优秀。
三、尊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他人,助人为乐。
四、遵纪守法,是非分明,敢于抵制不良倾向。
五、拼搏进取,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六、热爱劳动,关心集体,主动承担校、班内的劳动及家务劳动。
七、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生活俭朴。
八、学有特长,在自己的学习或生活中有一技之长。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规定
为了搞好每学年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学生中起到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现根据市教委制定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三好学生”条件
(一)思想好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学习时事政治,政治课成绩优秀,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公益劳动、家庭劳动、生产劳动、劳动技术课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3、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4、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5、思想品德好,还指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者。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新精神。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
“成绩优良”指:语文、外语、数学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85分以上),其它各科学年总评成绩良好(75分以上),或某一方面在全国性各类竞赛中名列前六名或在北京市竞赛名列前三名(特指市教委承认的国家、市级各类的竞赛),其它各学科良好。
(三)身体好
1、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
2、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
3、体育课成绩优良,竞赛中成绩突出(指得到市区批准的竞赛)。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具有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应做到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体育课成绩可酌情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和“身体好”均达到“三好学生”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
(二)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工作能力
(三)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必须是班(团支部)校(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2、凡有吸烟行为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不能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评选时由班主任组织,经民主提名并征求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报学校政教处后,由校行政会审批。
4、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有资格被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处分细则

第一条:处分
1、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在校内或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学生,为教育本人,教育全体学生,视不同情节可以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处分。其中政教处有权对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做出处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处分在政教处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报学校行政会审批。对未满十六周岁,接受义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开除处分。
2、政教处在学生受到处分以后,应及时通报班主任,并在适当场合公布处分决定。
3、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做好教育工作。
4、受处分的学生应认真写出检查材料,在本班做出检查,接受本班学生的帮助教育。
5、受处分的情况要如实填写在《处分学生登记表》中。 第二条:撤消处分
1、对在处分期间确有进步,表现较好,在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班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报政教处审批。记过处分及留校察看处分需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在做出撤消处分的决定以后,应在全班宣布,并记录在《处分学生登记表》中。 2、撤消处分时间: 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最少期限三个月 留校察看处分最少期限一年。
3、对未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年级学生不准毕业,不发毕业证书,可准许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条:存档
存档材料:受处分学生的检查、《处分学生登记表》(内含班委会意见、班主任意见、政教处意见、学校行政会决定)。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生点名登记核查制度    下一篇:学生实验规则 2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