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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办法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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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考奖。
  凡是被正式录取为柳州市高中、柳州市一中的学生,学校将分别给予每生500元、300元的奖学金。
  二、成绩优秀特别奖。
  按期末统考中考科成绩总分设一、二、三等奖,各年级分别奖励前八名学生:
  一等奖:每个年级的第一、二名,奖金150元;
  二等奖:每个年级的第三、四、五名,奖金100元;
  三等奖:每个年级的第六、七、八名,奖金60元;
  三、学生评优奖。
  设立优秀班干、三好学生、优德生、成绩优秀生等奖励。期末各班按15%的比例评选以上奖项。(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
  四、成绩提高奖。
  以本期段考成绩为标准,给各班期考成绩总分提高最多的学生予以奖励,每班分班奖3名学生。(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
  五、图音体活动比赛奖。
  1、获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第一至六名分别奖励学生个人:100、80、70、50、40、30元;
  2、获县级体育活动比赛第一至六名分别奖励学生个人:80、50、40、30、20、
  10元;
  3、美术音乐比赛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个人:100、80、60元;
  4、美术、音乐比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学生个人:80、40、20元;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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