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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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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 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 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 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 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三条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1.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冬梅
  副组长:李小波
  组 员:周 莉 邱玉启 张 敏 盛 玮 夏 伟
  2.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李小波
  成 员:工会委员 教代会代表 家长委员会成员
  3. 校务公开工作组、办公室
  主任:周 莉
  成员:邱玉启 盛 玮 徐 健
  第四条 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1. 党支部
  (1) 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 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 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 行政
  (1) 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 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3. 工会
  (1) 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 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 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 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4. 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 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 每年一次研究制定校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4) 及时发挥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 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1) 在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 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3) 受理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校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 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当好参谋。
  (5) 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6.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 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工作。
  (2) 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 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推行校务公开,应注意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循序渐进”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教学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1. 学校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案;
  2. 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学校收费的依据及年级收费标准。
  3. 学校内部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情况;
  4.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
  5. 教学用房的基建、大宗维修(5000元以上);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
  6. 学校招生工作情况;
  7.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选聘任免干部等有关事项;
  8.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9. 其他要公开的重大事项;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形式是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前提。
  1.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
  2. 采取校务办公会、党政工联系会、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小组会、教研组长会、教职工大会、家长联系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3. 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4. 在学校内部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七条 校务公开需遵循如下的程序进行
  1. 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提出并整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
  2.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公开的事项及形势。
  3. 实施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 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以适当方式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及时向群众解答。
  推行校务公开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新途径、新方法,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抓出成效。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加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化解矛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团结全校教职工为把芜湖八中办成教育现代化的学校而共同努力奋斗。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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