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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之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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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办公室、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二、学校校务公开要通过会议、通报、广播、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校务公开栏每月一期,每月 8 日前完成,平日需及时公开的项目随时公开。

三、校务公开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教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应包括学校各种规划、制度等文件,教职工晋级、评优、提干、住房、奖惩、福利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以及学校重大财务收支等其它需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事项要做到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五、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做好归档工作。

六、要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注重实效,不搞形式。工会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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