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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阅览室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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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晋梅中学日常教学管理需要以及图书室阅览室工作特点,为了提高图书阅览室室的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为了有利于调动图书阅览室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对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1 工作要求
  (1)按时上、下班。每天上、下午在上课前到教学一楼教务处王任文老师处签到,上课铃声响后依然未签到的,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提前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提前半小时离岗按缺勤处理。凡迟到、早退、缺勤者按照后面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2)图书室阅览室室管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安全和卫生工作,卫生方面每天一次小清理,每周一次大清理,每月一次全面清理,图书室阅览室卫生经教务处抽查不合格者按照缺勤处罚,遵照后面处罚条例执行。
  (3)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在日志上造假,按缺勤处理。凡缺勤者,按照后面处罚条例执行。
  (4)图书阅览室管理员由教务处管理,考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考勤,抽查不在岗者按照缺勤处理。
  (5)图书阅览室管理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齐,为人师表,应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6)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无故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的,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管教学校长审批。每月请假事假不得超过1天、病假不得超过3天,否则按照工资一半发放。
  (7)对于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40元,连续达到3天以上者,学校将解聘其工作岗位。
  (8)未做好相关图书借阅、借用手续的;因手续不健全导致图书丢失的;因工作疏忽导致师生无法正常借阅的;因工作疏忽导致图书损毁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按照缺勤处理。
  (9)扣款从每月考勤28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凡是一月绩效为零或者连续两个月扣款达100元者,学校将予以辞退。
  2 处罚条例
  (1)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5元 缺勤扣除20元
  (2)旷工一天扣40元
  (3)事假一天扣10元
  (4)未能及时完成教务处交办工作的扣除20元。
  (5)因为主观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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