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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热线及师生信箱工作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0-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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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家长热线电话设在督导室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由处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听。

  2、热线工作负责认真听取家长对我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态度和蔼,不得顶撞家长及其它不礼貌行为。

  3、热线工作人员要对家长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好记录,并允诺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答复和解释。

  4、热线工作人员应尽快将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形式书面材料并呈报给处室负责人,并由处室负责人呈送学校有关领导。

  5、有关工作人员每周一次开启师生信箱,将意见汇总,以书面形式呈报学校领导,以对师生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整改。

  6、学校热线电话:6265298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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