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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的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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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住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防止火灾、触电等劣性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1、南楼男生公寓与北楼女生公寓的照明、空调用电由生活老师统一控制,任何学生不得参与。

  2、宿管楼无统一控制部位,由住宿生自己开关照明设施,但不得自行更换或改线。

  3、严禁住宿学生私自接、拉电线。

  4、照明或其他用电器损坏或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宿管科,若在晚上或夜间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5、学生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报告,生活老师向宿管科或值班领导报告。

  6、所有学生宿舍的插座已全部撤掉,生活老师在查房、打扫卫生时要经常注意巡视有无学生私自乱接现象或其他安全隐患。

  7、生活老师值班室、宿舍的插座不得供学生使用。

  8、生活老师不得在值班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无人的情况下不得让用电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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