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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2-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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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维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特签订教师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课堂、实验教学课期间安全。

  2.早读、晚自习期间安全。

  3.学生请假、旷缺课查询制度落实。

  4.教学楼楼道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二、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落实下列措施确保教学安全

  ㈠课堂教学安全

  ⑴上课和晚自习必须带考勤夹,认真考勤,对旷课学生须通知课程教学处,课程教学处值班人员填写旷课学生通知单交德育处,德育处通知班主任及时查询。

  ⑵下课后教师必须将考勤夹带回教科处。

  ⑶体育课、实验课必须由科任教师带考勤夹,以便及时查询学生缺旷课情况。

  ⑷课堂发现学生行为、情绪异常应及时过问并妥善处理。

  ⑸教育管理学生要讲求方法与策略,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

  ⑹课堂管理及安全工作实行谁的课堂谁负责。

  ㈡教学楼安全及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⑴当节课下课后的课间学生在楼道、教室的安全由本节课老师负责。

  ⑵教学处安排教学楼走廊及楼梯安全负责值班人员,各负责人员下课后在相应位置组织学生有秩序上下楼。(值班负责人员见“教学楼安全值班人员安排”)

  ⑶因调课至上述时间段由此节课上课教师负责,因课程表和辅导表变更,按变更后的执行时间执行。

  ⑷若遇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学生疏散和撤离时,教师必须在岗并组织学生疏散、撤离。

  ⑸晚自习遇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跟班教师应首先稳定学生情绪并让学生坐在教室等待值班领导有序组织学生教师下楼梯。

  应落实确保安全的上述措施,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不安全事故的由教师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处室留存,一份交德育处。

  处室主任:                 科任教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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