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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保管员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2-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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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考勤,按时上下班。

  2、严格进出手续,管好物,发好物。

  3、必须做到物清、账清,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逐步做到分门别类,物品定位。

  5、对经常性的教学消耗品(粉笔,墨水)保证随时供应。

  6、领用物品、材料,必须凭物品领用单,使用负责人签字、总务主任批准方能发放。

  7、经常清点库存物资,重要物资做到每月清点一次,发现物品不足,应及时请购。

  8、必须严格验收制度,必须时要有有关人员签字。

  9、做到领用,出借制度,有记录,借出物品要有期限,损坏要赔偿,严格拆损,报废和调拨制度。

  10、保管员有权严禁一切闲杂人员进入保管室,库内物品无故损坏、遗失,要查清原因,按情处理。

  11、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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