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充分彰显全体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心聚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党章》和《中共凤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的通知》(凤教体党委发【2015】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和党员服务承诺事项,参照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现制订我校党员考核积分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以提升办学水平、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中教育为目标,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全体党员教工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贴近党员工作实际,使全体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导积极向上氛围,弘扬正能量。
3、按党员工作岗位履职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公开民主进行考评,积分程序规范完整。
4、结合本校工作特点,并参照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常规工作检查考评、年度目标考核、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量化积分。
二、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主要从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从教、师德师风和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等方面考核,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根据党员个人所承担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参照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结果、学生及家长评议情况,按月考核积分,每月赋5~6分(总分70分)。(3)奖励分: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对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另行加分程序:党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党总支申报、局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评议折算比例按照《凤县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党员;(3)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与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校总支、局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合理制定党员积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县局党委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严格积分登记。认真填写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按月汇总积分,并在每月10日前将积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每年12月底,按照《凤县党员民主评议办法》认真开展评议工作。规范评议程序,注重工作实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党员进行评价。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1、制定积分考核细则。积分考核细则与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记录员每月收集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和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积分公示、上报。
3、党员申请。党员每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月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支委会初评,提出党员积分初步意见,经党员大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评议通过。若有异议进行复议。
4、公示登记,上报备案。
5、年底评议。评议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
6、评定格次。依据党员年度积分,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四、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根据县局党委【2015】2号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党员积分结果。
五、赋分标准
根据每位党员所承担工作任务特点,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考核类别按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离退休四类设置,赋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20分/年)
内容
|
标 准
|
分值
|
评分办法
|
政
治
素
质
|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经常学习《党章》,理想信念坚定。(1分)
党性意识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1分)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服从组织安排。(1分)
|
3
分
|
倒扣计分
|
扣分
标准
|
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的扣1分;未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扣0.5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1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服务群众
|
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分)
热心服务群众和工作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1分)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及时参加社区安排的服务活动。(2分)
|
4
分
|
扣分
标准
|
对群众疾苦不关心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未到社区认领岗位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遵纪守法
|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1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分)
|
3
分
|
扣分标准
|
若出现有损党员形象,在党内闹无原则纠纷等现象的,经查实每次扣1分;生活中不讲文明的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1分;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查实每次扣1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
道德示范
|
带头弘扬社会文明新风,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各项集体和公益活动。(1分)
弘扬延安精神,勤俭节约。(1分)
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直、爱岗敬业、群众口碑好。(1分)
|
3
分
|
扣分标准
|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扣1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的,每次扣0.5分;生活奢侈腐化、铺张浪费的扣1分;办事不公道的扣1分;不团结同事,群众口碑差的扣1分;工作配合协作不主动积极的扣1分。扣完为止。
|
组织生活
|
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组织活动。(2分)
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
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
|
4
分
|
扣分标准
|
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私请假的每次扣0.1分;未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消极怠工的扣1分;不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扣1分,扣完为止。
|
廉洁奉公
|
模范践行《廉洁从教责任书》中各项承诺。(1分)
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1分)
依法依规从教、服务、做事。(1分)
|
3
分
|
扣分标准
|
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度较低的扣1分;群众反映有较突出的问题,经查实的扣1分;作风松散、群众反映不好的扣1分,扣完为止。
|
(二)、任务分(70分/年)
内 容
|
标 准
|
分 值
|
评分办法
|
共同性
任务
|
1、个人理论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理论学习):认真记学习笔记,撰写学习材料;并按时提交本项工作资料,积极接受检查与交流。
|
1分/月
|
计
得
分
|
2、集会、会议:准时按要求参加学校集会与会议(升国旗仪式,教工例会,校班子行政例会,党员会议,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校各处室组织的会议,报告会及临时性会议)。(无理由旷缺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1分/月
|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与服务性活动(含社区服务),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群众观念坚定。
|
1分/月
|
学校管
理岗
|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确保有效落实;切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事业心强,勇于担当。
|
0.5分/月
|
2、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顺利开展,协调学校各机构合理科学运作,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
0.5分/月
|
3、关爱全体师生,平等公正、作风严谨,民主科学。
|
1分/月
|
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和服务师生活动之中,科学指导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管理工作出现明显失误、差错,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分/月
|
教育教
学岗
|
1、认真完成教学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和学生管理工作(班级、共青团、学生社团)任务。(效果显著,得1分;效果一般,得0.5分;效果差,得0分。)
|
1分/月
|
2、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检查评定为A档次,得2分;B档次,得1分;C档次,得0.5分;D档次,得0分。
|
2分/月
|
后勤管
理岗
|
1、积极热情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的意识观念强烈、坚定。
|
1分/月
|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后勤服务及管理职责,工作中出现失误(由校相关处室认定、校总支审核),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分/月
|
3、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数量与质量情况由校后勤教辅党小组评议积分:优良,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
|
1分/月
|
(三)、奖励分
1、党员获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按下列标准加分(每年累计不超过10分)
(1)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加1分;优秀,加2分。
(2)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加2分。
(3)校级优秀班主任或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加2分。
(4)经常探究并实施新课改,教学实绩显著,加2分。
(5)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岗位具体工作中成绩显著,加2分。
(6)在学校临时性活动中彰显模范作用,加2分。
(7)获县教体局表彰,加2分。
2、党员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按下列标准另行加分
(1)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加4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委、省政府部门表彰的,加3分。
(4)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5)在急难险重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
(四)、离退休党员评分标准
内容
|
标 准
|
分值
|
评分办法
|
基础分
|
同上述(一)
|
20分/年
|
同上述(一)
|
任务分
|
1、积极参加社会有益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
1分/月
|
按月记 分(全年累计积分不超过70分)
|
2、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生活情趣,倡导正能量,做文明、守法、有德公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1分/月
|
3、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学习方式(报刊、电视、网络等),了解时政新闻。
|
1分/月
|
4、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自觉接受学校“送学”等活动。
|
1分/月
|
5、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
2分/月
|
奖励分
|
参照上述(三)
|
10分/年
|
参照上述(三)
|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