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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图书角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5-12-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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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加强管理,保证图书无损。收到图书后及时整理、登记、编号,及时向同学开放并实行严格的借阅制度。
  2、负责班级图书的外借、归还、登记和维护等工作。做到帐目、图书、登记相符,图书使用率高,图书完好率高。
  3、认真填写《班级图书书目登记表》和《班级图书借还登记表》。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及借阅者姓名并签名。
  4、管理员要做好图书的清点、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工作。
  5、收集保管同学的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感想及作品。
  6、全班同学要无条件支持和服从图书管理员工作。
  二、图书借书制度
  1、每次每人限借1本,并要在1周之内归还。如果没看完可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2、同学借阅图书应先查看《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3、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4、借阅时应排队取书,保持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人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还书时,要在管理员处登记,并签字,不得随便放还,一定要做好相关记录。还书时要把书放还原处。
  5、学生借书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课间,还书的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五课间。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五天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1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借阅者还书要及时,如果到时间不还,一周内不准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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