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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1-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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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学校工作,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师工作主动性,强化质量意识和敬业精神,发挥教师职称晋升的激励作用,公平公正地做好职称晋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称晋升依据量化打分排名次,按区局下达指标从高分依次取舍公示,最后名次分数并列者由推荐领导小组投票推荐。
  二、量化打分办法
  (一)教龄分:每三年一个档,一档得1分(除以3余数四舍五入)
  (二)师德: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得2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职评当年内有旷工、旷课者;(2)职评当年有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者;(3)职评当年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被学生家长举报者,经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者。
  (三)、学历:大专学历得1分;本科学历得2分;研究生进修并取得结业证得2.5分;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得3分。
  (四)、出勤:职评当年出满勤或病事假累计在一周以下者得2分,病事假累计一周以上者(7天以上)一个月(30天)以内者得1分,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不得分,有旷工、旷课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质量:(从2013-2014学年度)开始
  (1)、职评前一年度担任高三、初三年级教学任务,并全组完成学校目标任务者得4分,未完成目标任务得2分。
  (2)、职评前一年度担任初一、初二、高一、高二教学任务,获得年度学生最喜爱教师称号者得4分,未获得称号者得2分。
  (3)、职评前一年度未担任教学任务而在教学、后勤服务岗位获得全体教师满意度测评达80%以上者得4分;获得60%-80%者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六)、工作量:(从2013年9月开始)
  1、职评前一年度担任一线教学管理任务,任课教师满学校规定课时者得2分;超学校规定课时者得2.5分;不满学校规定课时者得1.5分。
  2、职评前一年度担任学校管理工作者得2分。
  (七)、班主任:(2013年9月前核算为前期任班主任)
  1、2013年9月前担任班主任,每两年班主任得0.5分(前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不再加分)。
  2、2013年9月1日后担任班主任或做学生辅导员的教师,每一个班主任年限得0.5分,获得优秀班主任称号者每次再加0.3分。(学生辅导员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依据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折算。)
  3、学校领导、年级部主任、年级部副主任按班主任职务对待。
  4、教研组长、行政组长每三年记一个班主任年限。
  (八)、获奖:
  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综合或单项奖励者得1分;获得区级综合或单项奖励者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以上得4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值)
  (九)、论文:
  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各类论文评选者得1分;获得区级各类论文评选获奖者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或正式刊物发表者得3分。
  (十)、推委得分:
  学校职称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给每位参评者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综合打分,最高5分,取推委平均分计入职评人员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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