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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备课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3-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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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推进备课改革,规范备课行为,提高备课质量,增强课堂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推进高效课堂建设,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备课是教师基本工作,是上课的前提和基础,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总策划和总设计。学校要实施三级备课制,要分别制定学期教学方案、单元教学方案和课时教学方案。全体教师必须精心备课,认真上课。严禁出现不备课就上课的现象。

  第三条  学校组织备课活动,教师从事备课工作,要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钻研教材,研究学情,合理选择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环节,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课程资源,推动教与学的和谐发展,促进教师教学专业素养的提升。

  第四条  全县中小学校、教师从事备课工作都必须遵守本规则。对违反备课规则的学校与教师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建立校级领导参与集体备课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集体备课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科集体备课活动,定期评估学科集体备课活动成效,加强集体备课的过程管理,跟踪指导集体备课活动。

  第六条  学校班子成员要按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参与到学科备课组活动中,校长参与率应达到50%以上,副校级领导参与率应达到80%以上,中层领导参与率要达100%。

  第七条  学校要加强集体备课的过程管理,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程序五落实;要完善档案管理,认真记录研讨的内容及处理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备课输入电脑,实现网络备课资源共享。

  第八条  学校要成立各年级各学科集体备课活动小组。备课小组设一名集体备课组长,备课组长负责对备课组任务分工、准备工作的督查和集体活动的组织、指导、落实和跟踪检查等工作。所有任课教师均需参加所任教学科的备课组活动。

  第九条  年级组同学科任课教师多于10人的学校可划分2个以上集体备课小组,年级组同学科任课教师少于2人的学校应建立跨年级同学科备课组。对跨学科或跨年级任教的教师由学校统筹安排,明确其主要参加的备课组和兼顾参加的备课组。

  第十条  坚持每学科每周1-2次集体备课活动,每周活动总时间不少于半天,具体时间由各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集体备课时要先备单元内容,再备课时内容。各校开学初要制定备课活动计划,做到课题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并在开学后两周内将集体备课活动计划上报县教研室。

  第二章    形式与流程

  第十一条   教师开展备课工作时要采用教体局统一印制的“上饶县中小学教师备课单”进行备课,并做到一课一单。

  第十二条   课时备课分为设计导学案与设计教学案两种形式。导学案是为教师围绕学习目标,整合课程资源,创设学习步骤,为培养学生学习方法与学习能力,引导学生实现学习目标而设计的师生共用的引导式学习方案。教学案是教师为了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根据课堂教学目标,科学运用课程资源,灵活运用教学手段,从培养学生学习方法与学习能力的需要入手,而设计的供教师使用的教学预案。

  第十三条   导学案的个案设计一般应呈现学习目标、学习重难点、学法指导、知识链接、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整理学案、达标测评八大板块。

  第十四条   教学案的个案设计一般应呈现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问题导入、互动合作、展示交流、巩固拓展、布置作业、板书设计九大板块。

  第十五条   备课要按照个案、共案、复案、续案、补案五个基本流程进行生成、优化。个案是教师围绕课堂目标,独立钻研教材,分析学情的基础上,为实现课堂目标而设计的个体方案;共案是对择优选出的个案进行集体讨论,运用集体智慧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优化,从而形成可供多人使用的共用方案;复案是教师根据本班的班情与学情,结合教师自身的教学智慧对共案的教学预设进行针对性补充或调整后而形成的方案;续案是教师针对复案在课堂运用过程中生成新的问题或产生的缺陷,进行进一步修改或完善而形成的后续方案;补案是教师对复案的教学预设在课后反思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而成的方案。

  第十六条   教师独立设计的个案须提前二周上交学校教务处,并作为考核教师履职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教务处须在集体备课前一周将个案分发给各相关学科备课组长。备课组长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体备课活动,认真形成课时共案。课任教师接到共案后,应根据班情与学情对共案进行补充、完善,形成适合自身教学与本班学生需要的复案,利用复案进行上课。

  第三章    责任与追究

  第十八条   学校要建立对备课组、教师的备课工作与集体备课活动的评价机制,从课堂教学改革的成效、学生素养的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的角度考核备课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实效性。考核备课活动准备是否充分,研讨结果是否有价值,方案生成是否有实效。

  第十九条   学校要建立教师备课评价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备课组活动和教师备课进行抽查。注重评估个案、复案的设计质量与使用效果,将评价结果列入教师绩效考核。要建立对备课组的评价制度。每学期对导学案和教学案进行等级量化评定。要加强对检查考核的管理,检查后要有签字、有建议、有评价记载。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备课一般违规行为:

  1、个案未按要求完成。

  2、使用未进行补充、修改的共案授课。

  3、不按复案的要求准备教学设施或课程资源。

  4、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

  5、集中研讨时准备不充分,不发言;

  6、每学期完整的教后反思少于10次。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备课重大违规行为:

  1、教师无个案。

  2、教师无复案上课。

  3、擅自不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4、复案均无教学反思。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将教师的备课工作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对备课一般违规责任的教师,学校要扣除该教师的绩效分;对备课重大违规责任的教师,学校要对该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该教师绩效分;凡被认定有备课重大违规行为者,当年该教师不得评优评先;一学期有5次及以上备课重大违规行为者,次年度该教师不得评聘或续聘职称。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务处要加强对备课组的过程管理,根据教学进度表,制定集体备课活动安排表、定时下发研讨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备课资料。学校教研处要针对教学复案的使用情况进行过程跟踪,掌握复案的使用动态,研究分析复案的使用效果,提炼备课改革的成果。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校集体备课专项督导评估制度。每学期末县督导室将依据过程检查对各校集体备课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评估,考核方式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评估凡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上饶县教体局享有对本规则的解释权。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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