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4-0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清

  副组长:王桂英、郑文胜、程晓文、谢绍东、鄢云雁

  成  员: 郑晓莉、夏建芳、郑芳、侯芳、陈礼辉及村完小校长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

  (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

  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

  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

  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

  4、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发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     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

  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支部测评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少年宫学生参与活动奖励机制    下一篇:广播室管理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