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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定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5-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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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明校纪、严格管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为各位师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学习、工作场所,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上课期间不得随便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得到班主任开具请假条交传达室人员后,方能离校。禁止翻越校园围墙、防护网、违者将作停课处理。

  2、禁止在校园内吃口香糖和在教室内吃零食,不得将快餐盒带入校园,课间不允许到校门口买早点和水,要自带饮用水,不准在校园内随手乱丢果皮纸屑,乱涂乱画。

  3、禁止在校园内尤其是塑胶跑道上踢球和骑自行车,不得将球带入教学楼,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准停放在教工车棚。

  4、禁止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各班上体育课、实验课、信息课时,劳动委员要把门窗关好,不得在教室里或走廊上打闹、大声喧哗,影响其他班级正常上课。

  5、教室内没有学生上课时劳动委员必须关门、关灯、关窗、关电扇、关背投电视。

  6、学生不准染发(男生不能留长发),不准留长指甲、佩带手饰、手机等,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如有发现,第一次到政教处接受批评教育,第二次学校将给予警告处分。

  7、禁止踩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石椅,要爱护校园内的各种设施,损坏者将加倍赔偿。

  8、凡是不服从管理、吸烟、喝酒、进入网吧,不论是校内还是校外,视情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屡教不改的学生将劝其退学。

  9、凡是男女生不正当交往,给予双方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劝其退学。

  10、不得邀请校外人员到校或在校门口逗留或聊天,如有违纪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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