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落实教学常规,深化新课程教学理念,南昌十三中特设立督导室,实行教学督导员管理制度。教学督导员的职责是:
1、在督导室指导下认真听取课堂授课教学内容,做好听课记录。
2、课后对授课教师进行专业指导及课堂反馈。
3、每月进行一次课堂听课汇报,形成文字报告由督导室上交学校领导班子。
4、教学督导员应结合学校实际为学校教育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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