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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生安全管理“八不准”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6-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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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消除学生公寓区内的安全隐患,保障全体住校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特制定住校生安全管理八不准。

  1、上下扶梯必须靠右慢行,不准在楼道、扶梯口狂奔追逐、推拉拥挤。

  2、经常检查床铺的安全状况,不准几人挤在同一床铺上嘻闹或几人同挤在一张床铺上睡觉。

  3、不准将棍棒、管制刀具等带入公寓。

  4、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玩烟花、鞭炮等。

  5、不准在寝室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6、不准在寝室内改装电源、插座、开关或私自接搭电线。

  7、不准攀爬、蹲坐在阳台或窗台、扶梯上,挂晒衣物应使用衣叉。

  8、不准攀爬下水管道、防护网、围墙等进出公寓。

  上述条例,要求全体班主任、宿管工作人员作好宣传和督查。全体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违反其中一例者,视情节严重除扣除所在班住校生管理安全分20-50分、没收相关物件外,处以50-100元罚款、甚至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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