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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6-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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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养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首要任务是加强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的培养。

  2、学上课。新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一年,要适应教学各项工作,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

  3、会上课。在教学第二年要对照落实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办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教学基本功。

  4、上好课。在教学第三年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课标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

  5、独当一面。五年左右教育教学基本功熟练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针对教学实践,开展课研活动和教育创新。

  6、教龄三年以下的教师必须组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师徒关系,教学师傅指导徒弟:﹙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2﹚备课及教案书写;﹙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5﹚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7、教学师傅每周至少跟踪听课一节,用专用听课记录记载,并做好说课、评课等指导工作。教学徒弟每周至少听师傅的课2节,用专用听课记录记载。

  8、教学徒弟必须参加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的徒弟教学比武大赛,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的中青年教师教学比武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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