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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备课组评选条例(试行)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7-0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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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备课组工作的指导,加强校本教研,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优秀备课组评选奖励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评比原则:

  1.优秀备课组评选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

  2.优秀备课组的评选工作旨在引导各备课组开展组内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的力量。在评选过程中按宁缺毋滥原则,数量不超过备课组总数的1/3。

  3.凡备课组教师在课堂教学、备课、命题、监考、师德作风等方面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优秀备课组评比。

  二、备课组工作评价项目及评价办法

  1. 及时上交备课组计划与总结,每少一份扣1分。

  2.教师听课记录,每学期按16个听课记录计算,每缺一次扣个人1分。

  3. 备课组活动记录,备课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并且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备课组活动无人员缺席,缺席一人每次扣除1分,活动次数按每学期16周计算。

  4.每学期备课组教师上交各种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反思和师徒结对心得不得少于学校规定的数量,及时上交科研处相关材料,每少一篇扣1分。

  5.备课组有国家级课题立项或结题的加5分,省级课题立项或结题的每次加3分,市级课题加2分。

  6.备课组教师能及时完成教师培训,完成相关的业务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少一次扣一分。

  7.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审题工作能及时完成,被评为优秀试卷的备课组每次加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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