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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9-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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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学成绩:期中考试一等100分、二等95分、三等90分、四等80分。期末考试一等100分、二等95分、三等90分、四等80分。

  注:本部分共200分。期中、期末成绩分别统计作为教研处上报学校考核分。

  二、教研处及教研组长评价老师(基本分80):

  1、教研活动纪律(包括备课组活动)有迟到的每次扣1分,缺席的每次扣2分,表现突出的加1——2分

  2、教研活动效果不发言的扣1—2分。表现突出的加1——2分

  3、不接受、不完成教研组或备课组任务的扣2分。

  4、一学期无教学计划、论文或教学心得的扣1-3分。

  5、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除本学科外听课少于2节的每节扣1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本项不得分,并全校通报。

  6、备课组成员不团结协作(如私自印刷试题考试等)扣2分

  7、师徒教师听课未达到学校要求节数的每节扣1分

  8、第二课堂和奥赛辅导未落实到位者扣2分。表现突出的加1——2分

  9、未充分利用实验器材或多媒体教学的扣2分

  10、            大考命题(月考、期中、期末)未按学校要求出题扣1——3分。被评为优秀试题的加1——3分

  11、            参加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的教师加0.5分,突出或获奖者加1——3分相应的指导教师加0.5——1.5

  12、            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每人加1——3分,如果未结题每人扣3分

  13、            学期或学年被评为优秀教研组、备课组的组员每人加1分(不累加)

  注:以上累计总分除以100再乘以0.15作为教研处上报学校考核分。

  三、            听课  科任教师每周自发听课不少于1节,每期听课不少于20节。少一节扣0.5分,听课记录栏目填写不全者扣0.5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本项不得分,并全校通报。

  注:本部分共5分作为教研处上报学校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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