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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业务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10-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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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人员包括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实训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

  对教学人员总的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良好教风,坚持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团结协作;关爱全体学生,自觉为人师表。

  第一条  基本要求

  一、教师

  1. 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学能力,经考查认定,方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任职。

  2.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一般为每周10-16课时。

  3. 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按要求制订学期授课计划。认真执行教学工作规范,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确保教学质量。认真做好课外辅导及作业批改,评定学生成绩,分析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体育教师要组织管理早操、课间操,校内各项体育竞赛和校运会,负责训练运动队,参与学生军训,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4. 参加本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习题集及题解、试题库的建设工作。

  5. 制作多媒体课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6. 参加教研活动,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写出教学总结或论文。

  7.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必须贯彻在各项教学活动的始终。担任班主任是教师应负的职责。关爱学生的思想进步和身体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二、实习指导教师

  ⒈ 必须具备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学校考查认定,方可任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⒉ 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与实践教学相适应的熟练操作技能,并能指导学生。

  ⒊ 严格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按要求制定学期实践教学授课计划,编制实践教学的指导书和任务书。

  ⒋ 参与本课程的大型作业、实验、实习、技能训练,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与答辩。

  ⒌ 参与本课程的实验、实习、大型作业和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教具、音像资料、教学参考资料、多媒体课件等课程建设工作;参与制定实验室规划,仪器、设备的配备和调试;制订实验和技能训练操作规程、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室的更新改造等建设工作。

  ⒍ 参加教研活动,开展实践性教学改革,了解本专业高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学习新的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技能水平。

  ⒎ 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⒏ 协助教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三、实训管理人员

  实训管理人员是指实验、实习和技能训练专职管理人员。

  ⒈ 必须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的操作能力,经学校考该合格,方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任职。

  ⒉ 了解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每项实训在本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能独立进行实训准备,掌握并能指导本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各个技能训练项目。

  ⒊ 严格执行实训室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身、设备事故。

  4.做好实验室建设、设备保管与维修等工作:

  ⑴ 承担学校实验实训设备的购运、验收,联系设备的安装和保修,集中办理实验、实训设备的调拨、报废手续。负责有关实践教学的各类材料报表的填报。

  ⑵ 对设备、工具、器材等进行保养和维修,做到性能良好;监督检查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建立维修、使用登记册及检索目录。

  ⑶ 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及设备卡,定期对设备、工具、器材等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⑷ 保管设备的说明书、图表和资料,做到完整无缺。

  ⑸ 负责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安全、卫生与防火工作。

  四、网络管理员

  ⒈ 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网络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及保管知识。

  ⒉ 贯彻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转,按要求组织、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资料,负责播放或提供使用,做好播放或使用记录。

  ⒊ 各种多媒体教学设备要制订完善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要专人管理,精心维护,并实行使用登记。

  ⒋ 对各种设备、器材、音像资料进行采购、验收、建帐、保管、维修,保证安全、完好、清洁。做好网络中心及各多媒体教室的卫生、防潮、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⒌ 为教师运用校园网和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提供方便,提高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效果,及时推广经验。

  五、图书管理人员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图书业务的学习与培训,取得图书专业职务资格,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本职工作。

  ⒈ 采编员

  ⑴ 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教学教研需要,通过上网或其他途径进行查询,掌握出版发行信息;及时收集、采购、交换各种图书,不断充实藏书数量,提高藏书质量。

  ⑵ 验收购进图书、做到准确无误,未入库图书一律不外借。

  ⑶ 对各类图书资料进行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加盖藏书章、登录号,建立并保管本馆图书资料帐目。实行微机管理图书的学校,采编员应熟练使用图书管理软件。

  ⑷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逐步实现分类、编目标准化,对馆藏图书进行科学分类、编目加工,并将读者目录随书发到阅览室和书库,做到书卡一致。

  ⑸ 有系统地的编制、组织和整理目录体系,保持公务目录的完整性。

  ⑹ 编制新书通报。

  ⒉ 流通员

  ⑴ 严格按图书馆借阅制度办理借阅业务,还书时要仔细检查,对逾期、污损图书等,应按馆订制度处理。

  ⑵ 负责发放借书证、借书卡,办理读者的借书手续和催还手续。

  ⑶ 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剔除、处理和注销登记工作。

  ⑷ 负责书库的管理,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⑸ 负责藏书和读者目录的组织工作,做到入库图书及时整理上架,严格按相应规则进行图书排架和排检目录。

  ⑹ 科学管理目录,随时对破损、丢失的卡片作补充,保持目录的完整性。

  ⑺ 熟练地掌握目录检索方法,热情帮助读者使用目录,接受读者的咨询。

  ⑻ 做好图书流通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⒊ 阅览室管理员

  ⑴ 负责阅览室的管理与开放。开馆时间每周应不少于50小时,寒暑假应酌情开放。

  ⑵ 负责图书馆报刊、资料的订购、领取、登记、建卡、上架、修补并组织报刊的装订。

  ⑶ 维持阅览室秩序,保持安静环境。加强监管,防止书刊、资料的损毁、撕去插页或丢失附图,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性。

  ⑷ 为毕业设计或写论文的学生提供查阅图书、资料的条件。

  ⑸ 做好书刊资料阅览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第二条  聘任与考核

  一、聘任

  ⒈ 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通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教师队伍。凡聘任为中等职业学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⒉ 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理顺评审与聘任的关系,实行评聘结合,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逐步实现教师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⒊ 调入教师,组织相关专业部(教研组)听应聘教师试讲,对应聘教师进行评议,确定名单后,将拟调入的教师名单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二、考核

  ⒈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学校应有计划的对全体教师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和考核办法考核一次。

  ⒉ 根据学校的实际和教学教辅人员工作的特点,制订考勤制度。一般应做到:

  ⑴ 事、病、婚、产、公假等按学校统一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有课教师在请假的同时,要相应办好调(代)课手续。

  ⑵ 教师对所担负的教学工作任务包括全部教学环节要负全责,工作期间对其迟到、早退、缺席、旷课等必须严格考勤;对应参加的会议、活动、公益劳动也要考勤。

  ⑶ 完成教学工作、教辅工作及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均有记录,由学校自行制定格式、定出具体办法,由教师按时填写,教研组长审核,指定专人统计。

  ⒊ 考核的方法以客观评价为主、结合个人自评。

  ⒋ 授课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形式,其质量是教师能力综合运用的结果,应在考核中占较大比重。学校应制订明确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含理论课、实践课、体育课),使教师有所遵循。

  ⒌ 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或考核小组,通过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授课质量进行量化评估、向学生进行个别了解、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或意见,作为对教师工作考核方式之一。

  ⒍ 教师自我小结。每位教师平时要作好教学和学习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并于学期或学年结束前,对本人思想、出勤、学习、教学、教研、教书育人等方面认真进行小结,填写有关考核表,交教研组民主评议。也可以由专业部组织教师进行互相评分。

  ⒎ 教务管理部门、专业部考核。通过日常的管理和检查,深入课堂、深入学生、深入教师,掌握全面资料,对教师的工作实绩作出综合评价。

  ⒏ 学校考核。每学期或学年结束后,按学校人事部门要求,提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专业部的民主评议或互评、教务管理部门与专业部的评价材料。

  ⒐ 教辅人员参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  教师业务档案

  一、教师业务档案内容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内容

  ⒈ 个人简历;

  ⒉ 教师学历证和职称证书;

  ⒊ 历年任课情况及完成工作量情况登记表;

  ⒋ 教师考核表;

  ⒌ 教师奖惩登记及荣誉证书;

  ⒍ 职务评定与晋升的审批表副本;

  ⒎ 本人参加科研活动成果的鉴定书,出版的教材或专著(包括内部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样本或复印件)及论文评选获奖证书;

  8. 继续教育以及参加专业实践的有效证明材料;

  9. 其他应归入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二)、建档方法

  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采取按人立档的方法,采取表格和表册形式。表格主要是将以上内容概括为主要的条目,制成一张表,每学年(期)填写一次,装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新到校的教师,应在到校第一学期内,把到校前的业务情况如实填报,经行政办公室核实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以后,每学期终结时,由专业部或教研组负责收集,教师应按业务档案内容要求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经教科室和教务处负责人审阅后归档,并由专人管理。

  第四条   兼职教师管理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能服从学校的教学管理,遵守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定。

  5、身体健康。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职责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并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作业的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务主任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专业部主任或教研组,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7、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出A、B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送教科室。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阅卷人)要在三天之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考试效果分析交专业部或教研组,由组长审核签字,成绩汇报教务处载入学籍档案。期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出勤、作业、实验、实训成绩)50%和期末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

  8、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1、各专业部或教研组每学期期末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统筹制定下一学期本部或组兼职教师计划,并由专业部或教研组统一填写“兼职教师计划表”一式两份。

  2、各专业部或教研组制定本专业部或教研组兼职教师计划及对兼职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兼职教师的“兼职教师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并交教科室存档备案。

  3、如需要临时增加或更换兼职教师,必须补填“兼职教师计划表”,专业部主任或专业组长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教科室要建立与完善外聘兼职教师人才库。

  四、兼职教师的管理

  1、一经聘用,兼职教师编入相应专业部或专业组,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教科室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2、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2、为帮助兼职教师尽快适应我校的教学要求,所属专业部或专业组应积极向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1)明确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逐步树立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的信念;贯彻以育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强化职业教育特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遵循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就业率的办学宗旨。紧紧围绕教学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落实教书育人、管理管人、服务育人的治校理念,促进本职工作。

  (2)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3)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4)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3、每位兼职教师每学期授课不超过两门,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备课与教研活动时间。

  4、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考核由相应专业部或专业组负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之中,并作为考核的重点。

  5、专业部或专业组应通过全面的综合考评,准确地掌握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和评语,报教务处。考评结果要同兼职教师本人见面,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选聘教师的参考依据。

  6、兼职教师违约处理

  一旦发现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专业部或专业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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