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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教师管理的“十条禁令”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11-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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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禁衣冠不整、打架骂人、粗言秽语,损坏教师形象。

  二、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破坏同志间的团结。

  三、严禁自以为是,各自为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拖拉,得过且过。

  四、严禁训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对学生的困难、疾苦或违规知情而不帮助、不教育。

  五、严禁向家长耍态度,或向家长索礼、借钱、借物和请家长办私事。

  六、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或在上班期间做私事和串门聊天。

  七、严禁说不利于学校的话,做不利于学校的事。

  八、严禁损坏公共财物,浪费水电或学校其它物品。

  九、严禁私自给学生兜卖物品,私自在学生宿舍接插电线。

  十、严禁隐瞒管辖区内发生或发现的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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