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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11-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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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经党总支和校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树人中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干部联系基层具体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巡查要求。领导干部每周听课2—4节(周课时6节及以上的干部听2节,周课时5节及以下的干部听3节,无课的干部听4节,年满52周岁的干部听课节数可减半);每周参加教研或集体备课活动1次(无教师职称的干部可不参加);校级领导每周巡查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中层领导每周巡查不少于6次(其中,教务科、政教科、团委、少先队、安全办的干部每周巡查不少于10次)。

  2、领导干部联系科室要求。校级领导每月参加联系科室的工作例会2次,分管业务会1次,所联系年级的教师会1次;中层领导每月参加所在科室的工作例会4次,科室业务会2次,所联系班级的会议1次。

  3、设立校园开放日、领导接待日、群众接待室。每学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校园开放日和校级领导接待日,校园向家长和社会开放,校级领导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处理相关事务。

  群众接待室设在党办室,孙永德兼任接待办公室主任。

  二、干部联系基层考核办法及细则

  (一)考核办法:

  1、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每月实行量化考核。

  2、考核由党办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查询有关记载进行量化评分。

  (二)考核细则:

  1、听课(15分):每周听课2节的,每少听一节,扣7.5分;每周听课3节的,每少听一节,扣5分;每周听课4节的,每少听一节,扣3.75分。

  2、巡查(10分):每周巡查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周巡查6次的,每少一次扣1.67分;每周巡查10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

  3、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5分):周少参加一次扣5分。

  4、参加科室或年级、班级会议(10分):每月参加会议4次的,每少一次扣2.5分;每月参加会议7次的,每少一次扣1.43分。

  5、参加开放日、接待日相关工作(10分):每少接待一次扣10分。

  三、干部联系基层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核结果占干部及部门月常规工作考核的30%。

  四、附则: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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