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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12-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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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我校“科研兴教”、“科研强校”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使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是指以解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目的、切口小、涉及研究人员少(3人以内)、周期短(6月到12月)、针对性和时效性强的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条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由学校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申报立项的程序:

  由课题组分别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的立项申请审批表。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审批,被批准后,在教务处领取《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管理制度》和《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研究活动手册》,并按时按要求填写好《手册》上各项内容,开展研究工作。

  第四条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研究工作由课题组组长负责按计划组织实施,每一位研究人员均应承担一定的任务。

  课题组应作好每次研究活动的记录,规范管理课题档案,及时总结、交流研究成果;每学期初应按时填写《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研究活动手册》中的“学期研究工作计划”和“学期研究工作总结”;在研究工作完成时,课题组应系统整理、准备好各种资料,及时填写《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研究活动手册》和《微型科研成果鉴定表》,并向教务处提出评估和鉴定的申请。

  对于研究需做重大变更时,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确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在计划完成日期前三个月向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推迟,但最多不得超过半年。

  第五条  学校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对“教育科研微型课题”进行指导,并对其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登记。教务处在每学期前两周之内检查研究工作计划,每学期最后两周之内检查研究工作总结;在课题组提出鉴定申请的一个半月内组织进行鉴定;在课题结题后相关档案交科研管理人员存档。

  第六条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时向科研管理人员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成果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学校及时将这些材料送交专家审阅,对课题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在两周内将《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研究活动手册》、课题研究方案、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提交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处验收存档。

  第七条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阶段成果交流、展示活动,按照学校科研考核管理办法对优秀成果和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办法按照《德阳外国语学校课题管理制度》进行。对于确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应及时协助课题组进行推广;对于确有深化研究价值的项目,学校应及时协助课题组申报区级或更高级别的课题立项。

  第八条  课题组档案管理规范:

  (一)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字迹工整、整理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课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应作为评审表彰优秀成果的参考标准之一。

  (二)课题档案分类方法:

  1.依据性(学习)资料:(1)学术性资料;(2)政策性资料;(3)与研究工作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

  2.基础性资料:(1)研究者资料;(2)被研究者资料(定性、定量)。

  3.计划性资料:(1)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2)论证开题报告;(3)阶段性实验计划、工作计划4.过程性资料:(1)各种原始记录,包括工作日记、会议记录、研究、培训、对外交流和组内交流活动的记载等;(2)专题调查报告;(3)教育教学效果测查情况分析;(4)照片、音像资料。(5)接受培训和组内培训资料5.实效性资料:(1)研究成果的获奖材料或研究人员与该研究有直接关系的获奖材料;(2)社会的反馈;(3)新闻媒体的报道。

  6.总结性资料:(1)各种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教学设计、论文、经验总结、心得体会、教具制作、专著等等;(2)阶段性总结;(3)研究报告;(4)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效果。

  第九条  附则1、本办法经学校第六届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试行。

  2、本办法与以前的教学管理制度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有冲突部分,实施本办法。

  3、本办法解释权属学校校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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