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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部门干部干事的选拔、培训、考核、辞职、处罚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2-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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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聘新干事

  团委干事招聘在新生来校报到之后的第二到第三个星期之间进行,新生需经历了解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能,填表报名,参加面试,见习四个过程。

  2、培训

  分为全体成员培训和各部门培训。全体成员培训主要是以增强整体凝聚力,提高整体战斗力为目的,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能够迅速使新生对工作有深入地了解,提高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部门培训则侧重于部门工作技能培训,加强部门内部凝聚力。

  3、考核

  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个学期进行,干事主要通过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三个评价指标进行衡量,干部主要通过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四个评价指标进行衡量(其中自我评价主要通过个人的工作记录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

  4、辞职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得到指导老师批准,干事辞职需得到部长同意。

  (2)干部、干事辞职之前都要完成自己所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3)干部辞职自交辞职书起1个月后才能批准,干事辞职自交辞职书起15天后才能批准。

  5、团委部门干部、干事违纪处罚条例

  (1)处罚的对象是极少部分的对工作不负责任、有过失或有损组织、干部形象的干部、干事。

  (2)团委部门干部如果在部门例会无故缺席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给予批评处分,干事无故缺席四次(包括四次)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六次以上(包括六次),视自动辞职。

  (3)团委部门干部、干事违反考试纪律、工作制度和违反校纪校规的一律团内警告一次,如果同学期出现第二次违反上述纪律则开除团内所有职务处理。

  (4)该处罚由团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处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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